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<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财税〔2024〕28号),从2024年12月1日起,全国将实施水资源费改税。按照《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配合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黔发改价格〔2024〕762号)要求,各供水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在终端用户缴费单据上清晰标识“水资源税相关成本费用”,要清晰标识收费项目,避免因改革增加用户用水负担。
水资源税主要是针对供水企业征收,对城镇供水价格不会有影响,旨在规范水资源管理,促进节约和生态保护。